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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和解中心持續專業發展計劃推行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的目的,是協助本中心的認可和解員, 有系統地維持、增進及擴展和解的知識和技巧,並且藉此提升和解員的素質以履行和解的專業職責。
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的計算年度為每兩年清算一次。現在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的計算年度由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,適用於所有在2012年前加入為註冊和解員的會員。會員須於在該年度完結前,在申請續會時,達到最低專業學分(10)要求。至於新入會的會員,他們的專業學分計算方法將會按比例計算。
培訓活動
培訓活動包括參加以下課題有關的課程、講座、研討會、會議及演講 :
• 和解技巧 (溝通、談判、促進及解決問題技巧等)
• 合同法及相關法律培訓
• 衝突管理及其他解決爭端方法
以上課題不能盡錄。本中心將會舉辦持續專業發展活動, 協助會員取得計劃的學分。會員也可以透過參加其他專業機構舉辦的活動獲取學分,惟事先須獲得本中心核准 。
專業活動
本中心鼓勵會員在和解課程擔任助理導師或導師、在專業評核試中擔任演員或考核員、或在公益和解中擔任和解員,以獲取專業學分。
學分記錄及續會
會員有責任準確地記錄及保存個人的學分記錄。會員可在本中心網站下載學分記錄表。會員須在申請續會時達到所需最低學分要求,及繳交學分記錄;如會員未能符合續會要求,其會籍可能被暫停或終止。詳情請參閱持續專業發展計劃文件, 或到
本中心網站閱覽有關內容。 |